近日,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行应用文化和旅游市场电子证照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自2023年3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推行应用文化和旅游市场涉企电子证照。电子证照与纸质证照同步制发、并行使用,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通知》明确,文化和旅游市场电子证照使用文化和旅游部的电子签名认证证书。目前,文化和旅游部正式使用的电子印章包括“文化和旅游部行政许可专用章”和“文化和旅游市场电子证照专用章”,以电子认证服务为支撑,与文化和旅游市场电子证照同步启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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