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民航组织发布新的国际行李管理条例

2007-05-24 环球旅讯 2007-05-24 18:19:00

由国际民航组织发布的新的国际安全方针将于2007年6月1日起正式实施。根据这一方针,凡乘坐卡航和其它航空公司的飞机,从多哈国际机场起飞或在多哈国际机场中转的乘客,均需遵守相应的手提行李管理条例。

  多哈,卡塔尔 — 由国际民航组织发布的新的国际安全方针将于2007年6月1日起正式实施。根据这一方针,凡乘坐卡航和其它航空公司的飞机,从多哈国际机场起飞或在多哈国际机场中转的乘客,均需遵守相应的手提行李管理条例。

  新的多哈国际机场安检措施包括所有液体、胶体、膏体和气溶胶类物品均需用透明塑料袋重新包装密封。

  新条例的主要内容包括:

  · 容器(管、瓶子、罐头和罐子)装的所有液体、胶体、膏体和气溶胶每样不得超过100毫升。容器容量一旦超出100毫升,即使没有装满也不得携带。

  · 所有液体、胶体、膏体和气溶胶类物品均需用透明塑料袋重新包装密封,总量不得超过1升。

  · 塑料袋的大小不得超过20厘米x 20厘米 (8 英寸 x 8 英寸).

  · 塑料袋必须通过安检。一名乘客只允许携带一个透明塑料袋。

  · 对药品实行免税,但必须出示医疗药品证明。婴儿奶粉、婴儿食品以及特殊食品也可享受免税。

  为了方便安检、避免物品重叠影响X射线检验,装有100毫升容器的透明塑料袋需与其它机舱行李、大衣、夹克和笔记本电脑分开,单独进行安检。

  若上述物品超出规定限制,则不能装入手提行李带上飞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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