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十条”落地,北京、上海等多地最新调整

环球旅讯 2022-12-08 10:27:33

包括来返人员不再开展“落地检”、“三天三检”等。

12月7日,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发布关于进一步优化落实疫情防控的通知,提出十条优化措施。北京、上海、广州、南京等多地迅速行动,落实相关措施,包括调整隔离管理方式,来返人员不再开展“落地检”、“三天三检”等等。

北京

7日,北京召开疫情防控发布会宣布,自即日起,北京市实行以下十条优化疫情防控工作措施,其中包括:

  • 不得采取各种形式的临时封控;
  • 高风险区人员,隔离第5天进行采样,检测结果为阴性后及时解封。出现续发病例的,只管控续发阳性住户,不得延长其他人员的管控时间。
  • 对进返京人员不再查验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健康码等防控措施,抵京后不再执行落地“三天三检”;
  • 药店要正常运营,不得随意关停;
  • 没有疫情的学校要正常开展线下教学活动等。

“京十条” 详情如下:

一、科学精准划分风险区域。按楼栋、单元、楼层、住户划定高风险区的要求,不得随意扩大到小区、社区和街道(乡镇)等区域。不得采取各种形式的临时封控。

二、落实高风险区快封快解。高风险区划定后,社区要第一时间告知居民隔离管控时间。高风险区人员,隔离第5天进行采样,检测结果为阴性后及时解封。出现续发病例的,只管控续发阳性住户,不得延长其他人员的管控时间。

三、优化核酸检测查验措施。对高风险岗位从业人员和高风险区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核酸检测,其他人员愿检尽检。按照规定,进入养老机构、儿童福利机构、幼儿园和中小学、医疗机构住院部、餐饮(堂食)、室内健身等场所和网吧、酒吧、棋牌室、KTV、剧本杀、桑拿洗浴等密闭场所,须扫码并查验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上述有关场所工作人员须从其规定一并执行。对重点人群核酸检测要求进行调整,重要单位、大型企业和重大活动可根据需要,确定核酸检测查验等防控措施。对进返京人员不再执行查验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健康码等防控措施,抵京后不再执行落地“三天三检”,按照北京市有关防控规定执行。

四、优化调整隔离方式。阳性感染者要科学分类收治,具备居家隔离条件的无症状感染者和轻型病例一般采取居家隔离,也可自愿选择集中隔离收治。隔离期间加强健康监测,隔离第6、7天连续2次核酸检测Ct值≥35解除隔离,病情加重的及时转定点医院治疗。治愈出院、出舱的感染者,不再进行居家健康监测。具备居家隔离条件的密切接触者采取5天居家隔离,也可自愿选择集中隔离,第5天核酸检测阴性后解除隔离。

五、保障群众基本购药需求。药店要正常运营,不得随意关停。不限制群众线上线下购买退热、止咳、抗感染、治感冒等非处方药,对购药人员不做实名登记,不弹窗、不追访。药监部门指导药店加大药品储备投放,及时充分满足市场需求。基层医疗机构可为发热等11类症状患者提供开药服务。

六、保障正常医疗秩序。确保居民外出看病就医渠道畅通,居民可根据自身需要和就医意愿自行就诊。向社会公布发热门诊地址、电话及接诊发热儿童的医疗机构信息,方便群众查询就医。医疗机构门诊、急诊要设置应急诊疗区,抢救急危重症患者,保障患者生命安全。医疗机构中出现阳性人员后,对所涉及诊室即消即开,确保日常诊疗服务。

七、加快推进老年人疫苗接种。坚持应接尽接原则,聚焦提高60-79岁人群接种率、加快提升80岁及以上人群接种率,作出专项安排。逐级开展接种禁忌判定的培训,指导医务人员科学判定接种禁忌。细化科普宣传,发动全社会力量参与动员老年人接种,调动老年人接种疫苗的积极性。各区要准确掌握本辖区老年人口底数,通过多种方式,提供就近就便接种服务,提升接种体验,为老年人创造良好接种环境。

八、加强重点人群摸底建档。卫生健康部门和社区要对重点人员底数进行“双摸排”。卫生健康部门通过医疗机构摸排孕产妇、血液透析患者、肿瘤患者底数。社区主动摸排辖区内长期卧床的失能、失智人员,有心脑血管疾病、慢阻肺、糖尿病、慢性肾病、免疫功能缺陷等基础性疾病的老年人底数及其疫苗接种情况,对重点人群建档,分级分类提供服务,加强生活服务保障、反向隔离保护、健康用药指导等。

九、保障社会正常运转。严禁以各种方式封堵消防通道、单位门、小区门。非高风险区不得限制人员流动,单位、企业、场所发生疫情时,因地制宜快速隔离或转运感染者,开展终末消毒,不得停工、停产、停业。将医务人员、公安、交通物流、商超、保供、水电气暖等保障基本医疗服务和社会正常运转人员纳入 “白名单”管理,相关人员加强个人防护、疫苗接种和健康监测。加强对封控人员、感染者和一线工作人员的关心关爱和心理疏导。及时解决群众提出的急难愁盼问题,切实满足疫情处置期间群众基本生活需求。

十、优化学校疫情防控。坚决落实科学精准防控要求,没有疫情的学校要正常开展线下教学活动,校园内超市、食堂、体育场馆、图书馆等要正常开放,强化师生缺课缺勤报告制度和日常症状监测。有疫情的学校要精准划定风险区域,风险区域外仍要保证正常的教学、生活等秩序。

上海

7日,上海市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进一步优化调整疫情防控的相关措施,自12月8日零时起实施:

一、优化调整密切接触者隔离管理方式

  • 对符合居家隔离条件的密切接触者,由“5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3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调整为“5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也可自愿选择集中隔离。
  • 对目前正在集中隔离的密切接触者,符合居家隔离条件的,可“点对点”闭环返回居住地,实施后续居家隔离医学观察。
  • 在上海市不具备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条件的,实施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二、优化调整来沪返沪人员防控措施

  • 取消来沪返沪人员抵沪前需通过随申办“来沪返沪人员服务”小程序填报相关信息、抵沪后及时向所在居村委和单位(或所住宾馆)报告的要求。
  • 来沪返沪人员抵沪后不再实施 “落地检”“三天三检”和“第5天进行1次核酸检测”;未开展“落地检”“三天三检”的,不再对其“随申码”赋黄码。
  • 来沪返沪人员抵沪不满5天者,其 “随申码”“场所码”等展示界面不再显示“来沪返沪不满5天”的标记提示,不再限制其进入相关公共场所。

广州

7日,广州市疫情防控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广州市将坚决贯彻落实“新十条”要求,持续全面优化各项防控措施,更加科学精准防控疫情。即日起:

  • 严格落实将高风险区精准划定至楼栋、单元、楼层和住户的要求;
  • 不再采取临时封控措施;
  • 对高风险岗位从业人员和高风险区域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核酸检测,其他人员愿检尽检;
  • 除养老院、福利院、医疗机构、托幼机构、中小学等特殊场所外,不要求提供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不查验健康码;
  • 来返穗人员不再开展“落地检”和“三天三检”;
  • 具备居家隔离条件的密切接触者、无症状感染者和轻型病例一般居家隔离,也可选择集中隔离;
  • 密切接触者隔离期由原“5+3”缩短至5天。

石家庄

“石家庄发布”微信公众号7日消息,决定自12月8日0时起,对我市相关重点场所疫情防控措施进行优化调整。

  • 餐饮类企业恢复堂食。
  • 影剧院、图书馆、博物馆、室内体育馆等密闭场所,在严格落实好通风、消杀等疫情防控措施前提下,恢复营业。
  • 中小学(含中职学校)继续开展线上教学,幼儿园寒假前暂缓开学。12月12日开始,高三年级有序恢复线下教学,落实闭环管理措施。

详情如下:

餐饮类企业恢复堂食。

影剧院、图书馆、博物馆、室内体育馆、室内游泳馆、健身房、酒吧、棋牌室、歌舞厅、美容院、洗浴中心、足疗店、按摩店、游戏厅、网吧、剧本杀、桌游吧、密室逃脱等密闭场所,在严格落实好通风、消杀等疫情防控措施前提下,恢复营业。

各类文艺演出、体育赛事、展览、展销、会议、线下培训、宴会等大型公共活动有序举办。

中小学(含中职学校)继续开展线上教学,幼儿园寒假前暂缓开学。12月12日开始,高三年级有序恢复线下教学,落实闭环管理措施。

养老院、儿童福利院、精神病院、监狱、看守所、戒毒所等特殊场所,继续实行封闭管理。

其他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严格按照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关于进一步优化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的通知》要求和我省有关政策要求执行。感谢广大市民的支持配合。

兰州

“兰州发布”微信公众号7日连续推送3条消息,强调兰州市要求各县区、各单位要不折不扣执行好新十条疫情防控措施,市疫情联防联控领导小组督查组要抓好督导落实,切实保障正常生产生活秩序。

南京

南京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指挥部8日发布通告,全面落实疫情防控优化措施,自即日起实施七项措施,其中包括:

  • 各区保持一段时间的社会面免费核酸检测并逐步过渡到便民检测服务。市民群众可根据自身需要,开展抗原检测。
  • 不再对跨地区流动人员查验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健康码,外地来返宁人员不再需要报备信息,不再开展“落地检”和“三天三检”。
  • 具备居家隔离条件的无症状感染者和轻型病例一般采取居家隔离医学观察,也可自愿选择集中隔离收治。具备居家隔离条件的密切接触者采取居家隔离,也可自愿选择集中隔离。

七项措施详情如下:

一、优化核酸检测方式。不按行政区域开展全员核酸检测,高风险岗位从业人员和高风险区域人员按照相关规定“应检尽检”,其他人员“愿检尽检”。各区保持一段时间的社会面免费核酸检测并逐步过渡到便民检测服务。市民群众可根据自身需要,开展抗原检测。

二、调整核酸查验范围。除养老院、福利院、医疗机构、托幼机构、中小学等特殊场所外,其他场所不查验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不查验健康码。重要机关、大型企业及一些特定场所由各区和主管单位落实防控措施。购买退热、止咳、抗病毒、抗生素等“四类药品”不查验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不再需要实名登记信息。

三、优化交通出行管理。公路、铁路、水路、航空等交通场站和对外通道、服务区撤除全部查验服务点,不再对跨地区流动人员查验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健康码,外地来返宁人员不再需要报备信息,不再开展“落地检”和“三天三检”。乘坐地铁、公交、轮渡、出租车、网约车等公共交通工具不再查验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健康码。

四、优化调整隔离方式。具备居家隔离条件的无症状感染者和轻型病例一般采取居家隔离医学观察,也可自愿选择集中隔离收治。具备居家隔离条件的密切接触者采取居家隔离,也可自愿选择集中隔离。街镇、社区统筹做好居家隔离期间医疗服务、困难帮扶等工作,确保群众看病就医、紧急避险等外出渠道畅通。

五、有序开展医疗服务。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实行分时段预约诊疗,严格落实预检分诊和首诊负责制,为老人、儿童就诊开设绿色通道。市民群众可根据自身需要和就诊意愿自行就诊。对于急危重症患者,医疗机构不得因无核酸检测结果拒诊或延误救治,可在进行紧急救治的同时进行新冠病毒核酸采样检测。

六、持续推进疫苗接种。请符合条件的市民群众尽快接种新冠疫苗,倡导60岁以上人群“应接尽接”,继续推行老年人接种绿色通道、临时接种点、流动接种车等服务,进一步巩固人群免疫屏障。

七、保障社会正常运转。非高风险区不得限制人员流动,不得停工停产停业。大型农贸批发市场、大型商超、各类药店等正常保供,快递外卖实行无接触配送,确保食品供应新鲜安全、居民生活物资充足。将医务人员、公安、交通物流、商超、保供、水电气暖等保障基本医疗服务和社会正常运转人员纳入“白名单”管理,各单位督促相关人员做好个人防护、疫苗接种和健康监测,保障城市正常运行。12345、12320热线保持24小时畅通,及时解决群众涉疫问题和诉求。

合肥

12月7日,合肥市召开会议强调,全市上下要坚持第九版、落实二十条,不折不扣、不等不拖执行“新十条”,正确的就坚持,不足的加把劲,过时的必须改,充分做好应对新挑战的思想准备和工作准备,尤其要加强医疗保障能力建设,加快老年人疫苗接种,更好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

同日,合肥多个地方已不再查验核酸阴性证明:

  • 合肥轨道交通消息,即日起购票乘车及进出轨道车站停止查验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健康码。
  • 据合肥新桥国际机场消息,目前各航班乘客进出机场已不再查验48小时核酸证明和健康码。机场出口处还留有一个免费核酸检测点,方便有需求的乘客自愿进行核酸检测。
  • 据合肥火车站消息,合肥火车站及合肥南站等合肥境内车站的乘客购票、乘车及进出站停止查验48小时核酸证明和健康码。
  • 另据安徽省交控集团皖通公司相关消息,安徽全省高速公路道口停止查验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各道口核酸采样点有序撤销,不再开展“落地检”。

辽宁

12月8日,辽宁就进一步优化调整疫情防控措施发布通知,除养老院、福利院、医疗机构、托幼机构、中小学校等特殊场所需查验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外,进入其他公共场所,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等,不再查验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不再查验健康码。取消各级各类公路路口、火车站、公路水路客运站、机场等场所落地检措施,不再对跨地区流动人员查验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健康码。

具体内容如下:

一、科学精准划定风险区域

1.按楼栋、单元、楼层、住户划定高风险区,不得随意扩大到小区、社区和街道(乡镇)等区域。无社区传播风险情况下可不划定高风险区。不得采取各种形式的临时封控。

2.高风险区采取“足不出户、上门服务”等管理服务措施,连续5天未发现新增阳性感染者及时解封,做到“快封快解”。

二、优化调整核酸检测措施

3.不按行政区域开展全员核酸检测,进一步缩小核酸检测范围、减少频次。根据防疫工作需要,可开展抗原检测。

4.对高风险岗位从业人员和高风险区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核酸检测,其他人员愿检尽检。

5.除养老院、福利院、医疗机构、托幼机构、中小学校等特殊场所需查验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外,进入其他公共场所,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等,不再查验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不再查验健康码。

6.重要机关、大型企业及一些特定场所可由属地自行确定防控措施。

7.取消各级各类公路路口、火车站、公路水路客运站、机场等场所落地检措施,不再对跨地区流动人员查验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健康码。

8.科学合理设置社会面核酸采样点,为愿检尽检人群提供核酸检测服务。

三、优化调整隔离方式

9.对判定的密切接触者,原则上实行5天居家隔离,也可自愿选择5天集中隔离,第5天核酸检测阴性后解除隔离。

10.入境人员仍按要求实行“5天集中隔离+3天居家隔离”。

11.加强居家隔离和居家健康监测人员的规范管理。

四、强化医疗救治保障

12.阳性感染者要科学分类收治,具备居家隔离条件的无症状感染者和轻型病例一般采取居家隔离,也可自愿选择集中隔离收治。居家隔离期间加强健康监测,隔离第6、7天连续2次核酸检测Ct值≥35解除隔离,病情加重的及时转至定点医院治疗。

13.在现有定点医院基础上,指定综合实力强、救治水平高、院感防控基础好的医院作为后备定点医院,设置充足的救治床位和重症床位。

14.规范亚(准)定点医院、方舱医院管理,提高救治和服务水平。

15.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发热门诊规范设置“三区两通道”,应开尽开。有条件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设置发热诊室。发热门诊24小时开诊,配足配齐医护人员。

16.提升医疗机构重症床位设置比例,加强重症医护人员培训和储备。

17.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患者就诊,医疗机构急诊室、手术室、分娩室、重症监护室、血液透析室、儿科、产科等未经上级卫生健康部门批准,不得停诊。

18.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制定完善应急预案,加强医护人员、后勤保障人员、病人和陪护人员管理,合理安排医护人员备班备勤,防止因涉疫减员。

五、加强老年人疫苗接种

19.按照应接尽接原则加强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符合接种条件的老年人,尤其是80岁以上老年人尽早完成新冠病毒疫苗全程接种和加强免疫接种,保障老年人身体健康。

六、落实个人防疫责任

20.倡导公民科学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遵守“一米线”、公筷制等文明礼仪。

21.倡导公民积极参加爱国卫生运动、健康辽宁行动,广泛创建“无疫小区”,持续营造健康生产生活环境。

七、强化保障措施

22.对危重症患者、孕妇、儿童、高龄独居老人、慢病人员、失能失智人员等特殊人群,充分了解其就医用药需求、疫苗接种及身体状况,属地和基层组织建立特殊人群台账,与专门医疗机构做好对接,设立应急“绿色通道”,保障就医服务需求。

23.保障高风险区生活物资供应,同步划定、同步配送到户。保障防疫物品、消毒产品和止咳、退热、抗病毒、治感冒、抗生素类药品等市场供应。

24.保障群众基本购药需求。各地药店要正常运营,不得随意关停。不得限制群众线上线下购买退热、止咳、抗病毒、治感冒等非处方药物。

25.加强市场监管和巡查力度,严厉打击哄抬物价、囤积居奇等违法行为。

26.强化对封控人员、患者和一线工作人员等的关心关爱和心理疏导。

27.非高风险区不得限制人员流动,不得停工、停产、停业。将医务人员、公安、交通物流、商超、保供、水电气暖等保障基本医疗服务和社会正常运转人员纳入“白名单”管理,相关人员做好个人防护、疫苗接种和健康监测,保障正常医疗服务和基本生活物资、水电气暖等供给,尽力维护正常生产工作秩序,及时解决群众提出的急难愁盼问题,切实满足疫情处置期间群众基本生活需求。

28.进一步优化学校疫情防控工作。各级各类学校要坚决落实科学精准防控要求,没有疫情的学校要开展正常的线下教学活动,校园内超市、食堂、体育场馆、图书馆等要正常开放。有疫情的学校要精准划定风险区域,风险区域外仍要保证正常的教学、生活等秩序。

29.强化涉疫安全保障。严禁以各种方式封堵消防通道、单元门、小区门,确保群众看病就医、紧急避险等外出渠道通畅。

30.各地各部门要针对新形势、新要求,细化各项风险应对预案,防止疫情大规模反弹,确保正常的疫情防控和生产生活秩序。

各地要坚持第九版防控方案,落实二十条优化措施,按照本通知要求,结合实际细化完善相关措施,不得层层加码,也不得消极应付,坚决反对和克服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最大程度保护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最大限度减少疫情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

“健康山东”微信公众号消息,12月8日,山东省就优化完善疫情防控政策措施发布通知,进一步优化核酸检测。

  • 保持现有核酸检测点不减少并进一步优化布局。按照规定范围和频次开展重点人群“应检尽检”。
  • 不按行政区域开展全员核酸检测。为“愿检尽检”人员免费提供服务,鼓励居民自行开展抗原检测。
  • 进入养老院、福利院、医疗机构(不含独立设置或与医疗机构有物理隔离的预防接种门诊)、托幼机构、中小学等特殊场所以及网吧、酒吧、棋牌室、KTV、剧本杀、桑拿洗浴、餐饮(堂食)、室内健身等密闭场所,须扫码并查验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3岁以下婴幼儿免予查验)。重
  • 要机关、事业单位、企业、工地和重大活动及一些特定场所实施必要的防控措施。不再对跨地区流动人员查验健康码和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不再开展“落地检”。

具体措施如下:

一、科学精准划分风险区域。按楼栋、单元、楼层、住户划定高风险区,不得随意扩大到小区、社区和街道(乡镇)等区域。不得采取各种形式的临时封控。

二、进一步优化核酸检测。保持现有核酸检测点不减少并进一步优化布局。按照规定范围和频次开展重点人群“应检尽检”。不按行政区域开展全员核酸检测。为“愿检尽检”人员免费提供服务,鼓励居民自行开展抗原检测。进入养老院、福利院、医疗机构(不含独立设置或与医疗机构有物理隔离的预防接种门诊)、托幼机构、中小学等特殊场所以及网吧、酒吧、棋牌室、KTV、剧本杀、桑拿洗浴、餐饮(堂食)、室内健身等密闭场所,须扫码并查验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3岁以下婴幼儿免予查验)。重要机关、事业单位、企业、工地和重大活动及一些特定场所实施必要的防控措施。不再对跨地区流动人员查验健康码和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不再开展“落地检”。

三、优化调整隔离方式。对感染者要科学分类收治,阳性感染者可自愿选择居家隔离或集中隔离收治。居家隔离的要加强健康监测,隔离第6、7天连续2次核酸检测Ct值≥35解除隔离,病情加重的及时转定点医院治疗。密切接触者可自愿选择居家隔离或集中隔离,第5天核酸检测阴性后解除隔离。

四、落实高风险区“快封快解”。连续5天没有新增感染者的高风险区,要及时解封。

五、保障群众基本购药需求。各地药店要正常运营,不得随意关停。居民通过互联网平台或者药店购买退热、止咳、抗病毒、治感冒等“四类药品”,不再查验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不再需要实名登记信息。

六、加快推进老年人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各地要坚持应接尽接原则,聚焦提高60-79岁人群接种率、加快提升80岁及以上人群接种率,作出专项安排。通过设立老年人绿色通道、临时接种点、流动接种车等措施,优化接种服务。要逐级开展接种禁忌判定的培训,指导医务人员按照《山东省老年人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建议技术参考(第二版)》科学判定接种禁忌。细化科普宣传,发动全社会力量参与动员老年人接种,各地可采取激励措施,调动老年人接种疫苗的积极性。

七、加强重点人群健康情况摸底及分类管理。县、乡两级建立重点人群健康状况摸底建档工作专班,发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网底”和家庭医生健康“守门人”的作用,摸清辖区内患有心脑血管疾病、慢阻肺、糖尿病、慢性肾病、肿瘤、免疫功能缺陷等疾病的老年人及其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情况,实施分级分类管理,制定医疗服务应急保障预案,做好保障准备。

八、保障社会正常运转和基本医疗服务。严格落实“三个不停”要求,非高风险区不得限制人员流动,不得停工、停产、停业。将医务人员、公安、交通物流、商超、保供、水电气暖等保障基本医疗服务和社会正常运转人员纳入“白名单”管理,相关人员做好个人防护、疫苗接种和健康监测,保障正常医疗服务和基本生活物资、水电气暖等供给,尽力维护正常生产工作秩序,及时解决群众提出的急难愁盼问题,切实满足疫情处置期间群众基本生活需求。医疗机构要通过扩充门诊急诊数量、延长开诊时间、开设节假日门诊等方式增加医疗服务供给,对急危重症患者不得因无核酸检测结果拒诊或延误救治。发热门诊和哨点诊室要做到应设尽设、应开尽开。急诊、透析室、手术室、重症监护室、分娩室和新生儿病房等“非必要不封管控”。坚持中西医并重、中医药并用,充分发挥中医药在新冠肺炎“防、治、康”中的独特优势。

九、强化涉疫安全保障。严禁以各种方式封堵消防通道、单元门、小区门,确保群众看病就医、紧急避险等外出渠道通畅。推动建立涉疫社区与专门医疗机构的对接机制,为居家隔离、居家健康监测人员和独居老人、未成年人、孕产妇、残疾人、慢性病患者等提供就医购药便利,强化对封控人员、患者和一线工作人员关心关爱和心理疏导。

十、进一步优化学校疫情防控工作。各地各校要坚决落实科学精准防控要求,没有疫情的学校要正常开展线下教学活动,校园内超市、食堂、体育场馆、图书馆等要正常开放。有疫情的学校要精准划定风险区域,风险区域外保持正常的教学、生活等秩序。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坚持第九版防控方案,落实二十条优化措施,执行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关于进一步优化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的通知》要求,坚决纠正简单化、“一刀切”、层层加码等做法,反对和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抓严抓实抓细各项防控措施,最大程度保护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最大限度减少疫情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

(本文综合北京发布、上海发布、广州日报、兰州发布、南京发布、辽宁发布、健康山东、“石家庄发布”微信公众号、“合肥发布”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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