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罗哈航空公司申请美国破产法第11章的破产保护

2008-03-22 环球旅讯 2008-03-22 08:17:00

夏威夷公司 Aloha Airgroup, Inc. 的旗下主要运营子公司,阿罗哈航空公司 (Aloha Airlines, Inc.) 今天宣布,该公司已经提出自愿申请,要求得到《美国破产法》(U.S. Bankruptcy Code) 第11章的保护。阿罗哈将向美国破产法院寻求批准,允许其总部设在夏威夷的母公司继续营运。

  夏威夷公司 Aloha Airgroup, Inc. 的旗下主要运营子公司,阿罗哈航空公司 (Aloha Airlines, Inc.) 今天宣布,该公司已经提出自愿申请,要求得到《美国破产法》(U.S. Bankruptcy Code) 第11章的保护。阿罗哈将向美国破产法院寻求批准,允许其总部设在夏威夷的母公司继续营运。

  阿罗哈也在向法院寻求批准一项现金抵押融资安排,其中包括该公司的主要运营资金放款方——通用汽车金融服务公司 (General Motors Acceptance Corporation) 为遵照破产规则等候进一步听证会的运营机构提供融资。阿罗哈旨在通过此举保留3,500个工作岗位、兑现数万份旅客旅游预约、维持与夏威夷岛之间美国邮件和空运货物的运输,并继续为效力于夏威夷的美国本土和海外航班提供必要的地面处理服务。

  阿罗哈在递交的申请中指出,该公司之所以不能从其岛际乘客业务中获取足够的营收,是因为梅萨航空集团 (Mesa Air Group) go! 航班的掠夺性定价。在竞争高度激烈的岛际市场上,阿罗哈被迫与 go! 的低成本票价展开竞争,与此同时,航空业正面临着喷气机燃油前所未有的激增困境。上周末,原油价格飙升至每桶111美元的历史最高纪录。这对于阿罗哈来说意味着每年的燃油开支将增加7100万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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