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行“30天无理由退货” ,云南已为游客退货款5335万元

2020-11-16 0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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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3日,从云南省文化和旅游厅获悉,自2019年5月实施游客购物“30天无理由退货”制度以来,截至今年10月底,游客申请退货总数1万余件,已办理退货7236件,涉及退款金额5335.42万元。据悉,目前云南已在全省16个州市及部分重点县设立123个游客购物退货监理中心,并在机场、主要火车(高铁)站和游客集中区域设立130个游客退货中心服务点。(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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