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首都功能核心区内禁止经营短租房

2020-12-25 09: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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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4日,北京市住建委、市公安局、市网信办、市文旅局正式印发通知,规范短租住房管理。通知明确,首都功能核心区内禁止经营短租房。在其它区域经营短租房住房的,需要符合本小区管理规约,无管理规约的应当取得业委会、物管会或本栋楼内其他业主的书面同意。此通知明年2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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