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部:疲劳风险管理系统引入中国民航运行体系

2021-04-16 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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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交通运输部发布关于修改《大型飞机公共航空运输承运人运行合格审定规则》的决定。决定中增加一款,对航空承运人疲劳风险管理系统的建立和主要内容做出具体规定。将其中一条款修改为:合格证持有人在实施本规则运行中,应当建立用于机组成员疲劳管理和定期疗养的制度及程序,保证其机组成员符合本章适用的值勤期限制、飞行时间限制和休息要求。任何违反本章规定的人员不得在本规则运行中担任机组必需成员。此外,增加另一条款:合格证持有人可以通过建立经局方批准的疲劳风险管理系统,申请替代本章部分条款的限制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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