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内机场等地可凭疫苗接种及核酸检测电子凭证出行

2021-07-05 1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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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日,辽宁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总指挥部办公室发布《关于辽事通码查询和使用疫苗接种与核酸检测结果证明有关事宜的通告》,明确核酸检测电子证明、疫苗接种电子凭证与纸质核酸检测证明、疫苗接种凭证具有相同效力。即日起,全省各地区以及各港口、车站、机场、商业机构和医疗卫生机构等要予以认可,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认可居民出示的电子证明和凭证。(沈阳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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