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海航集团”公众号消息,2021年10月31日,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向海航集团及相关破产重整企业送达《民事裁定书》。根据《民事裁定书》,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裁定批准《海南航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十家子公司重整计划》、《海航基础设施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二十家子公司重整计划》、《供销大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二十四家子公司重整计划》及《海航集团有限公司等三百二十一家公司实质合并重整案重整计划》,上述裁定为终审裁定。
据“海航集团”公众号消息,2021年10月31日,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向海航集团及相关破产重整企业送达《民事裁定书》。根据《民事裁定书》,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裁定批准《海南航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十家子公司重整计划》、《海航基础设施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二十家子公司重整计划》、《供销大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二十四家子公司重整计划》及《海航集团有限公司等三百二十一家公司实质合并重整案重整计划》,上述裁定为终审裁定。
关注『旅连连』公众号
订阅每日资讯推送
3天前
3天前
3天前
3天前
3天前
3天前
3天前
3天前
3天前
3天前
3天前
3天前
3天前
3天前
3天前
3天前
3天前
3天前
3天前
3天前
3天前
3天前
3天前
3天前
3天前
3天前
3天前
3天前
3天前
3天前
3天前
3天前
3天前
3天前
3天前
3天前
3天前
3天前
3天前
3天前
微信扫码参与话题讨论
评论
未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