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岭南控股:岭南集团10%股权划转至广东省财政厅

本次国有股权划转完成后,广州市国资委持有岭南集团90%股权,广东省财政厅持有岭南集团10%股权。

【环球旅讯】8月11日晚,岭南控股宣布,当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岭南集团《关于划转部分国有股权充实社保基金完成的函》,来函表示广州市国资委已将持有岭南集团10%的股权划转至广东省财政厅,岭南集团已办理完成相应的国有产权变更及工商变更登记。

公告显示,今年1月30日,岭南控股于发布《关于控股股东部分国有股权划转充实社保基金的提示性公告》(2021-008号),表示岭南集团来函通知,根据《广州市国资委转发关于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有关事项的通知》(穗国资产权〔2021〕1 号)等文件要求,广州市国资委拟将其持有的公司控股股东岭南集团 10%的股权无偿划转给广东省财政厅以充实社保基金,并委托广东粤财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实施专户管理。

据披露,本次国有股权划转前,岭南集团为岭南控股的控股股东,广州市国资委为岭南控股的实际控制人。广州市国资委持有岭南集团100%股权;岭南集团直接持有岭南控股的302,382,302股,通过其全资子公司广州市东方酒店集团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岭南控股 100,301,686股,通过控股子公司广州流花宾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岭南控股6,106,240股,直接及间接合计持股占岭南控股总股本60.99%。

岭南控股在公告中指出,本次国有股权划转完成后,广州市国资委持有岭南集团90%股权,广东省财政厅持有岭南集团10%股权;岭南集团依旧直接及间接合计持股占公司总股本60.99%。本次国有股权划转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公司控股股东仍为岭南集团,实际控制人仍为广州市国资委。本次国有股权划转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产生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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