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华宇与洲际酒店仲裁首次开庭

环球旅讯 2012-11-02 10:15:50

酒店管理合同原则上是平等的,但实际操作中,在技术性的细节上往往会对管理输出方有利。

  昔日的合作伙伴如今对簿公堂。

  1日,位于北京西城区桦皮厂胡同的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一场围绕三亚华宇皇冠假日酒店纠纷的首次仲裁正在进行。纠纷的一方,是业主三亚华宇旅业有限公司(下称“三亚华宇”),另一方,则是国际知名酒店管理集团洲际酒店集团。

  2005年开始,华宇集团有限公司旗下三亚华宇委托洲际酒店对其位于亚龙湾的三亚华宇皇冠假日酒店进行管理。6年后,因管理问题产生纠纷,三亚华宇选择将12年的合同提前解约。随后,三亚华宇提起诉讼;4月20日,华宇起诉洲际酒店正式立案。

  华宇集团酒店板块负责人李涛日前接受《第一财经日报》采访时称,洲际方面在管理酒店期间,酒店业绩未达到合同约定的水平,且向业主方虚报业绩。此外,华宇还指出,洲际管理酒店期间存在频繁更换总经理、将客房低价包销给旅行社等过失。

  根据李涛的描述,洲际在管理其酒店期间,6年更换了6任总经理,而在行业内,总经理任期一般至少在两年以上,而2011年,洲际还曾以450元/间/天的低价将三亚华宇皇冠假日酒店客房包销给一家旅行社。

  而华宇赢得仲裁的信心,主要来源于合同里对业绩的约定。华宇方面称,双方签订的管理合同约定,洲际承诺华宇在管理酒店期间,酒店业绩不会低于同等酒店业绩平均水平的80%。

  尽管洲际2007年提交了高出同等级酒店平均水平20个百分点的“纸面成绩”,但华宇认为其中大有水分,华宇方面称,据其调查,在6年时间,实际业绩的数字连同等级酒店平均水平的60%都不到。

  随后,记者联系到洲际方面的公关人员由威,她回复邮件表示:“在仲裁期间不对争议细节进行任何评论。”

  昨晚19时,仲裁结束后,记者在现场了解到,双方均出席了仲裁,但双方均未透露仲裁内容和结果。

  对于此次纠纷,一酒店行业资深人士对记者分析,酒店管理合同原则上是平等的,但实际操作中,在技术性的细节上往往会对管理输出方有利。

  他说,总经理年年换的做法,在业内看来不太正常,因为实施经营管理策略需要连续性,对于五星级酒店而言,一个总经理熟悉新的环境和人员都需要至少三个月时间。而低价包销房间,在洲际管理的其他假日酒店也曾出现过,对于高级酒店而言,价格是最重要的定位工具,低价包销长期来看对酒店品牌不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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