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车APP“被收编”背后:政府与市场创新的博弈

Donews 2014-06-01 10:30:28

加上普遍存在的“打车难”及出租车运营机制本身存在的问题,“一刀切”的管理办法也许会扼杀打车软件这一新生行业的创新基因。

  近日,交通部公布的一份征求意见稿,再次将打车软件行业推到了舆论的风口。

  意见稿显示,交通运输部拟对出租车电召服务加强规范管理,并逐步实现对电召服务的统一接入管理。意见稿还要求,打车软件召车信息只能向空载车推送,电召服务收费也不得加价议价。

  可以说,交通部门该意见稿的推出的确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规范出租行业的发展、保障乘客利益,但从整个行业的发展和监管部门的可操作性上来看,似乎并不乐观。

  加上普遍存在的打车难及出租车运营机制本身存在的问题,一刀切的管理办法不仅不能缓解这些现象,相反,也会扼杀打车软件这一新生行业的创新基因。

  乘客端利益受保障

  市民出行的便捷程度和安全问题一直以来都是各界关注的焦点,在打车软件推出后,围绕此类问题的争议更是被舆论推向了高峰。

  一方面,打车软件在给用户出行带来便捷的同时,也影响了路边招车市民的便利;另一方面,出租司机在出行过程中,使用打车软件进行抢单活动,乘客和司机双方的安全均缺乏保障。

  针对以上问题,意见稿里明确指出,出租汽车驾驶员行车过程中不得接打和使用手机、使用手机查询或者应答召车业务的,应当在车辆停止、不影响行车安全的状态下进行。同时,意见稿还强调,实现即时召车需求信息只能向空载出租汽车推送和播报。

  对此,中国道路运输协会秘书长王丽梅表示,交通运输部提出这些要求有助于保障全体乘客的权益均等。具体来说,不加价议价,有助于规范服务;让司机专心致志地开车,降低了安全风险。而只要从技术上对信息的推送做到有效控制和管理,就不用担心司机在载客中忙着抢订单,也为相关部门省去了后续监管的工作。

  快的、滴滴一致反对

  对于交通部门提出的征求意见,快的、滴滴两家打车软件企业均表示打车软件厂商和交通部门的初衷一致,都是为了给市民出行提供便利,同时相关监管部门在意见稿中明确了手机召车服务技术先进性,对厂商来说也是利好。

  不过,对于将两家打车软件统一接入电召平台、并对双方自身进行数据共享的提议,快的和滴滴方面则并不认同。对于一些细节问题还将继续保持与政府的沟通、反映行业诉求。

  滴滴打车政府事务部总监赵思雯表示,手机是打车软件得以快速发展的核心因素,车载终端仅是一个工业设备,除了使用的便捷程度不及智能手机外,更新换代也相对较慢。可以说,将打车软件统一纳入车载终端这一规划,有可能会扼杀技术创新。

  另一方面,快的打车公关负责人叶耘还表示,对移动互联网企业而言,数据是企业最核心的竞争力,企业在通过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收集到这些数据的同时,也有责任对用户的隐私负责。因此,即使要提交数据,也需要一个沟通的过程,哪些能够提交,哪些不能提交,都需要大家好好坐下来沟通

  过度监管制约创新发展

  对于交通部门此次发布的征求意见稿,资深互联网法律专家赵占领表示,征求意见稿里存在明显的干预市场的条款,尤其是手机软件召车信息服务商等电召服务企业实行市场奖励计划的,应当提前10日与城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沟通,并提前5日向社会公布奖励计划实施标准和时限

  赵占领进一步指出,打车软件对传统的出租调度平台企业有巨大的利益冲击,而这些企业通常有政府背景,一旦他们在与互联网企业的竞争中缺乏技术和服务优势,则通常会借政府手段来对电召软件实行统一管理,这是明显不合理的干预市场条款。

  与此同时,对于相关部门此次出手监管,资深电商人士鲁振旺表示,一旦统一的电召服务平台和统一终端正式开始实行,就意味着过去一段时间内,两家打车软件斥巨资获得的司机、用户资源成果将化为乌有,这对已经掌握了优势的打车软件而言,是极为不利的。

  另一方面,如果打车软件和其他途径叫车的订单统一接入电召平台,并交由出租车公司进行统一分配,将彻底抹杀打车软件公司基于大数据计算分析后的精准订单推送和调度能力的核心优势,最终影响其长远发展。(文/余维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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