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国铁集团联合对外发布公告,自2024年11月1日起,在我国铁路客运领域推广使用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电子发票(铁路电子客票)。
值得注意的是,铁路客运在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推行使用中设置了过渡期,过渡期截至2025年9月30日。过渡期内“纸电并行”,旅客仍可使用铁路车票(纸质报销凭证)报销,单位也可凭铁路车票(纸质报销凭证)入账,按规定计算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
关注微信
不再错过旅游业热点事件、意见领袖辣评,以及最值得关注的行业趋势洞察

订阅号

环球旅讯小程序

旅讯商旅
订阅邮箱
85,000+ 旅游业精英每周必读的行业内容精粹,发送至您的电子邮箱
评论 (0)
登录后可以发表评论
立即登录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