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便利外籍商务人士来沪开展商务活动,上海拟对符合条件的外籍商务人士提供专项签证便利措施。
符合条件的外籍商务人士为“经常来华从事商务活动、对上海对外经贸合作发挥积极作用的人员及其配偶和子女”。邀请单位包括国有、民营、外资企业等各类市场主体。
上述外籍人士凭上海市政府外办签发的《专项签证邀请函》向中国驻外使领馆申请5年多次、停留期为180日的M字外国人来华商务签证办理中国商务签证或相应类别签证。申请人可免予采集指纹并可委托他人办理签证,且只收取一年多次签证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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