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有63条符合条件的结果
排序:
文旅部:取消4家旅行社经营出境旅游业务
据文化和旅游部消息,根据《旅行社条例》和《中国公民出国旅游管理办法》,文旅部发布关于《取消以下4家旅行社经营出境旅游业务》的公告:自2022年4月7日起,取消以下4家旅行社经营出境旅游业务。
2022-04-12
反馈
文旅部:取消1家旅行社出境游业务,注销3家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
1月12日,文化和旅游部发布通知表示,根据《旅行社条例》和《中国公民出国旅游管理办法》,自2022年1月10日起,取消以下1家旅行社经营出境旅游业务和注销以下3家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具体名单如图所示:
2022-01-13
反馈
文旅部取消1家旅行社经营出境旅游业务、2家注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
文旅部近期发布的公告称,根据《旅行社条例》和《中国公民出国旅游管理办法》,自2021年11月25日起,取消桂林市牛牛国际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经营出境旅游业务;注销武汉中南民大国际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四川省绵阳九龙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业务经营许可证。
2021-12-01
反馈
文旅部:这3家旅行社被注销业务经营许可证
据“文旅之声”消息,文化和旅游部发布取消旅行社经营出境旅游业务、注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的公告(2021年第十一批)。根据《旅行社条例》和《中国公民出国旅游管理办法》,自2021年10月25日起,取消以下2家旅行社经营出境旅游业务和注销以下3家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
2021-11-02
反馈
文旅部:已按照要求暂退80%保证金的旅行社
据“文旅之声”公众号消息,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近日发布《关于用好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政策进一步支持旅行社恢复发展的通知》。《通知》称,已按照要求暂退80%保证金的旅行社,补足保证金期限延至2022年12月31日。2020年2月6日至2021年10月18日(含当日)期间全国所有已依法交纳保证金、领取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的旅行社,提出暂退保证金申请的,暂退标准为应交纳数额的80%,补足保证金期限为2022年12月31日。此外,旅行社在享受暂退80%保证金政策期内,又达到《旅行社条例》第十七条规定条件的,可依法再降低50%保证金。
2021-10-19
反馈
在京外资旅行社可从事除台湾地区以外的出境游业务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网站消息,10月18日,国务院决定在北京市暂时调整实施的有关行政法规和经国务院批准的部门规章规定。其中,《旅行社条例》第二十三条将调整为允许在京设立并符合条件的外商投资旅行社从事除台湾地区以外的出境旅游业务。此次调整后,外商投资旅行社在北京的出境业务规定将会放宽。
2021-10-19
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