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有255条符合条件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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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旅部:已按照要求暂退80%保证金的旅行社
据“文旅之声”公众号消息,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近日发布《关于用好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政策进一步支持旅行社恢复发展的通知》。《通知》称,已按照要求暂退80%保证金的旅行社,补足保证金期限延至2022年12月31日。2020年2月6日至2021年10月18日(含当日)期间全国所有已依法交纳保证金、领取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的旅行社,提出暂退保证金申请的,暂退标准为应交纳数额的80%,补足保证金期限为2022年12月31日。此外,旅行社在享受暂退80%保证金政策期内,又达到《旅行社条例》第十七条规定条件的,可依法再降低50%保证金。
2021-1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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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暂时退还的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将延迟至2022年2月5日前返还
6月17日,上海市文旅局举行支持旅游业提质增能政策发布会,会上,上海市文化旅游局局长方世忠表示,上海落实国家惠企政策。对符合条件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可按规定享受增值税减免政策。对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可按规定享受相关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对降低文旅企业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政策执行期限延长至2022年4月30日。对免征文化事业建设费政策执行期限延长至2021年12月31日。暂时退还的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至2022年2月5日前返还。(界面新闻)
2021-0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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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旅部:创新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交纳方式,拓展旅行社发展空间
6月1日,文旅部发布关于加强政策扶持进一步支持旅行社发展的通知,按照国务院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工作要求,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关于“推广以金融机构保函替代现金缴纳涉企保证金”的规定,创新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交纳方式,减轻企业现金流压力。加大政策和资金支持,拓展旅行社发展空间。 各级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进行的党建活动和公务活动,可委托旅行社代理安排交通、住宿、餐饮、会务等事项。
2021-0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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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旅部:向2.9万家旅行社暂退保证金70.14亿元
12月28日,文化和旅游部市场管理司一级巡视员侯振刚在文化和旅游部召开的2020年第四季度例行新闻发布会上表示,旅游业特别是旅游市场主体旅行社的数量非常大,针对旅游主体,部署开展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暂退工作,向2.9万家旅行社暂退保证金70.14亿元。(证券日报)
2020-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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